2、采用外贴纤维复合材料法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加固时,应采取措施卸除或大部分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
3、采用外贴纤维复合材料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时,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应高于60℃,处于特殊环境上的混凝土结构加固,除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尚应采用耐环境因素作用的胶粘剂,并按专门的工艺要求进行粘贴。
4、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料及胶粘剂必须满足规范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且各种胶应相适配。
5、粘贴用碳纤维布的宽度不宜小于15mm,且不应大于100mm。
6、纤维复合材的加固量,对预成型板,不宜超过2层;对湿法铺层的织物,不宜超过4层。超过4层时,宜改用顶成型板,并采取可靠的加强锚固措施。
7、纤维复合材加固受弯构件时,应粘贴于构件的受拉面,当支座部位梁顶面有障碍(柱)时,可齐柱边将钢板布置在梁的有效翼缘范围内。
9、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加固后,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提高幅度不应超过40%,并且应验算其受剪承载力,避免受弯承载力提高后而导致构件受剪破坏先于受弯破坏。
10、当采用纤维复合材对钢筋混凝土梁或柱的斜截面承载力进行加固时,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宜选用环形箍或加锚的U形箍,当仅按构造需要设箍时 ,也可采用一般U形箍;U形箍的纤维受力方向应与构件轴向垂直,其净间距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的最大箍筋问距的0.7倍,且不应大于梁高的0.25倍。U形箍的上端应粘贴纵向压条予以锚固。当梁的高度≥600mm时,应在梁的腰部增设一道纵向腰压带。
11、当采用纤维复合材的环向围束对钢筋混凝土柱进行正截面加固或提高延性的抗震加固时,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环向围束的纤维织物层数,对圆形截面不应少于2层,对正方形和矩形截面柱不应不少于3层,环向围束上下层之间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纤维织物环向截断点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200mm,且各条带搭接位置应相互错开。